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当来自该星球的天使灵映入眼帘时,他们和我们搭讪,问我们是谁,想要什么。我们说,我们是被带到他们这里的旅行者,我们没什么好怕的。因为他们担心我们和那些干扰他们对神、信和类似事物观念的人是一伙的。为了尽可能地躲避这些人,他们已经朝他们星球的那个方向撤退,寻找能逃避他们的某个地方。我们问这些来访者利用什么观念来干扰他们,他们回答说,是对三个(位格)和神里面没有人性的神性的观念;然而,他们一直就知道并发觉,神是一,是一个人。于是,我们意识到,那些干扰他们、令他们唯恐避之不及的人来自我们地球,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来世,因喜欢并热衷于旅行而四处游逛的,正是来自我们地球的人,他们在世时就有这种爱好。因为在其它星球,人们都没有这样旅行的习惯。后来,我们得知,他们是修道士,曾出于让外邦人皈依的热情而在我们地球旅行。于是,我们告诉他们说,他们避开这些来访者是对的,因为他们的动机不是教导人,而是获得利益和统治权。我们说,一开始,他们研究各种艺术,以迷惑人们的心智,但后来却使他们沦为奴隶,听从他们的命令。此外,我们说,他们不让这种人搅乱他们对神的概念也是对的。
他们继续说,他们的来访者还混淆他们,声称他们要有信仰,要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对此,他们却回答说,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仰,也不知道相信是什么意思,因为他们能在自己里面觉察到事情是不是真的。他们来自主的属天国度,那里的所有人出于内在觉知都知道我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他们被主启示;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该星球的天使灵来自属天国度,我蒙恩从火焰般的光芒看出这一点,他们的观念就从这光流出。因为,在属天国度,光就像火焰;但在属灵国度,光则是亮白。来自属天国度的人在谈论真理时,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他们从不推理一件事是否如此。他们正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正因如此,那些灵人说,他们不知道有信仰或相信是什么意思。他们认为这就像是有人对亲眼看见房子或树木的同伴说,他要信仰或相信它们是房子或树木;而事实上,他能清楚看到它们就是房子或树木。这就是那些来自主的属天国度之人,和这些天使灵的性质。
我们告诉他们说,我们地球上很少有人具有内在觉知,因为他们年轻的时候虽学习真理,却没有付诸实践。人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一种被称为意愿。那些只允许真理进入他们的记忆,由此在某种很小程度上进入理解力,却没有进入生活,也就是进入意愿,以致不能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或内在视觉之人会说,必须相信这些真理,或人必须拥有信仰。他们还推理真理,求问它们是不是真的。事实上,他们不愿让这些真理被任何内在视觉,或理解力中的任何启示所觉察。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对他们来说,真理缺乏天堂之光;那些脱离天堂之光观看的人就会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此,地球上的许多人具有很大盲目性,一个人即便没有将真理付诸实践,或照它们生活,仍声称,他能凭唯信得救;仿佛一个人的人性不是出自并取决于他的生活方式,而是取决于知道并相信这类事,而无需照它们生活。
后来,我们与他们谈论主,对祂和邻人的爱,以及重生。我们说,爱主意味着爱祂所赋予的诫命,就是出于爱照这些诫命生活。对邻人的爱就是向同胞、自己的祖国、教会和主的国度意愿、因而行善,但不是为了让自己显眼,或赚取功德,而是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关于重生,我们说,那些被主重生,并将真理立即应用于生活的人便进入关于它们的内在觉知。而那些首先在记忆领受真理,然后意愿并行出它们的人是拥有信仰的人;因为他们出于信仰行事,此时,这信仰便被称为良知。这些灵人说,他们发觉这些事的确如此,因此能明白什么是信仰。我通过属灵观念与他们交谈,属灵观念使这类事能在光中被呈现出来并得到理解。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AC 3887, 4138)。属天国度的天使比属灵国度的天使拥有无数更多知识和无尽的更多智慧(AC 2718)。因此,属天天使不像属灵天使那样出于信,而是出于事情就是如此的一种内在觉知进行思考和谈论(AC 202, 597, 607, 784, 1121, 1387, 1398, 1442, 1919, 7680, 7877, 8780)。对于信之真理,属天天使只说:“是,就是”,或“不,不是”;而属灵天使则争论事情是否如此(AC 202, 337, 2715, 3246, 4448, 9166 [原文9196])。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AC 10143, 10153, 10310, 10578, 10645 [原文10648])。爱邻就是在一切工作和职业中出于对良善、公义和公平的情感行出良善、公义和公平(AC 8120-8122, 10310, 10336)。对邻之爱的生活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活(AC 3249)。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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